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规范上海市班主任基本功系列竞赛优秀组织奖的评选程序,进一步促进班主任基本功系列竞赛持续深入地开展,逐步形成区、校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对象
各中(职)小学均可申报班主任基本功系列竞赛优秀组织奖。
二、评选标准
1. 积极组织学校班主任参加班主任基本功系列竞赛,宣传发动面广,参加竞赛的班主任人数占全校班主任人数的比例较高。
2. 能根据学校的实际,有计划、创造性地开展征集工作,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学校推进的特色。
3. 在学校班主任基本功系列竞赛的过程中,能根据学校情况,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有实效性的培训与指导。
三、评选程序
1. 自主申报,递交校级初赛方案及工作总结各一份。
2. 组委会讨论决定名单。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周一),逾期作自动放弃。
2.文本稿电子稿发至lyh523@163.com,纸质稿送龙华东路519号1号楼206室。